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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专项奖教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5/4/8 发布人:

各中心部门

根据《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奖学奖教金管理办法(试行)即日启动 2024 年度专项奖教金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范围

此次两项奖教金评定本着尊重捐赠人意愿,专项奖教金的评选范围以能源研究院全职职工为主,具有突出贡献的双聘职工亦可参与评选:

(1)中科清能奖教金:优先考虑参与甲方工作或对甲方发展有贡献的职工(评选要求详见附件1);

(2)原力科普之星奖教金:评选对于科普工作具有突出表现的职工(评选要求详见附件2)。

二、奖项设置

中科清能奖教金:6000元/人,设四名获奖者。

原力科普之星奖教金:

一等奖2000元,设一名获奖者;

二等奖1500元,设三名获奖者;

三等奖1000元,设五名获奖者。

三、评定原则和步骤

(一)坚持标准,择优申报

评选工作分为个人申报、中心部门推荐和研究院评审三个阶段。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职工填写《能源研究院奖教金申报表》(附件3、4),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整合为PDF文件)。

2.中心部门推荐。各中心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职工从工作表现、贡献与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评议,择优向研究院推荐:

1)中科清能奖教金每个中心部门仅限推荐1人;

2)原力普能之星奖教金中心部门不限推荐名额。

3.研究院评审。研究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教职工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二)时间安排

参与评选职工应在 4 月 14 日前完成申报,各中心部门应将所有材料于4月 14 日前一并报送至综合处;综合处应及时组织完成奖教金的评选工作。

四、材料填报要求

(一)每位申报教职工均需提交《能源研究院专项奖教金申报审批表》(附件3、4)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一份。

(二)评审会后综合处填写《奖教金评审情况说明》(见附件5)。

(三)确定获奖名单后,中心部门填报《2024 年专项奖教金获得者名单总表》(见附件 6)电子版及盖能源院公章的纸质版交至综合处。

(四)奖教金申请人,以及各中心部门有关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审批表。如有填报表上出现项目空白或填写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评奖资格。

五、奖金发放

除特殊情况外,奖教金全部进入教职工所持有的银行卡中。 评审结束后,中心部门应按《2024 年专项奖教金获得者名单总表》的格式要求认真统计填写信息,该表是奖教金发放进卡的依据。

六、其他

1.申报人参评的业绩限于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科研成果需以能源研究院为第一单位。以往的论文、专利、项目等业绩,不作为评选依据;

2.综合处组织成立研究院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材料;

3.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在研究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批获奖名单后,发布正式文件,同时向设奖单位报送

有关材料;

5. 奖教金评审工作量大、范围广,务必要准时报送材料;超过期限未提交申报请材料的个人或中心,按自动弃权处理。

七、信息通联

联系人:综合处窦双燕  0551-65593504

办公地点:南楼 518办公室

电子邮件: zonghe@ie.ah.cn。

特此通知。

 

            综合处     

                               2024 年 4月 8 日



 

附件1:中科清能奖学奖教金.doc

附件2:原力科普之星奖教金.doc

附件3:能源研究院专项奖教金申报审批表(中科清能).doc

附件4:能源研究院专项奖教金申报审批表(原力谱能).doc

附件5:《奖教金评审情况说明》.doc

附件6:《2024年专项奖教金获得者名单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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