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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2 发布人:综合处

各部门/中心:

根据皖国科能源院综字〔2020〕12号 能源研究院全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22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核安排

1、考核对象:本年度工作满2个月及以上的全职人员,见附件1。

2、以中心、部门为单位开展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各部门需按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对职工本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

3、考核职工于2022年12月28日(周三)上班前完成2022年度考核表(附件2)电子版,中心成员提交至中心助理,管理部门提交至部门领导,其他人员提交至项目负责人。

4、请各中心领导、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根据考核表对职工2022年工作状况进行打分,汇总填写2022年度考核评分表(附表3),并于2022年12月30日(周五)下班前以中心/部门为单位,将考核表和评分表电子版打包发至iehcnsc@ie.ah.cn院邮箱, 评分表纸质签字版报送至综合处。


二、考核内容

1、 科研人员的考核内容,侧重于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科研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亮点、成果、论文发表及专利申请,研究生培养情况、个人是否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工作态度等。

表1. 科研人员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指标权重

考核人

业务绩效

任务完成情况

70%

中心负责人

突出贡献、亮点和成果

20%

工作态度

10%

 

2、 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侧重所需具备的管理知识和能力,以及工作数量、质量、完成、反馈情况和个人超额完成工作目标或取得的亮点、成果、工作态度等。

表2. 管理人员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指标权重

考核人

业务绩效

任务完成情况

70%

部门领导

突出贡献、亮点和成果

10%

工作态度

20%

 3、评定结果共分为四级,优秀[100-90分]、良好(90-80分]、合格(80-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在综合评定等级时,对于不同类型人员有等级比例限制,对于“优秀”等级比例限制在10%以下。


 三、 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综合处负责向院务会报送,院务会通过后予以公布。

2、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填写《个人考核申诉表》(附件4),于2023年1月5日前反馈至综合处。

 

相关附件:1.附件1. 2022年度参加考核人员名单.xlsx

2. 附件2. 2022年度考核表.docx

3. 附件3. 能源研究院2022年度考核评分表.xlsx

4. 附件4. 个人考核申诉表.docx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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