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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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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公示
根据《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规定,经项目团队、科发处以及物质院和能源研究院讨论商议,拟对包括2项专利的科技成果以转让方式进行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科技成果情况
序号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 | 发明人 | 申请号或专利号 |
1 | 一种连续进气型二氧化碳泵浦甲酸激光器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 刘海庆、解家兴、张际波、魏学朝、揭银先、王宏北 | 202110325471.X |
2 | 一种紧凑型二氧化碳泵浦太赫兹双频激光器 |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 刘海庆、解家兴、张际波、魏学朝、揭银先、王宏北 | 202110326765.4 |
上述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二、作价投资方式
上述专利经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两项专利评估金额之和为人民币60万元,物质院和能源研究院各占50%即30万元,受让方为安徽中科太赫兹科技有限公司。
三、股权奖励比例
专利转让金额的70%奖励成果完成人团队,30%归能源研究院所有。
四、公示期
公示期7天,自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能源研究院科技开发处实名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方明亮
电话:0551-65596130
邮箱:mingliang.fang@ie.ah.cn
科技开发处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