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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0
发布人:综合处
各职能处室、研究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能源研究院”)2025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为在能源研究院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和自主聘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程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系列
申报系列为工程系列,评审级别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三、申报条件
(一)评审标准
按照文件《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皖国科能源院综字〔202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5〕278号)要求落实。
(三)任职和聘任年限计算
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延。
(四)同级转评
申请转岗评审人员,须在现任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后,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工作业绩,方可参加通过同一级别的职称考核或评审,并按新专业标准条件申报材料。未经转评人员,不得跨专业申请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专业学历要求
职称评审申报的专业应与本人提供的学历证书专业相同或相近。非“相同或相近”专业申报人员,需提供由国家行政教育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中央及省委党校等组织开展的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结业证书;或参加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取得的培训证书;或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
四、申报程序
2025年能源研究院工程系列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请采取平台申报和线下报送的方式同步进行。
(一)申请职称评审程序
1.平台申报
时间:2025年11月25日—12月5日23:59(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平台:申报人员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68.7.48:8001/#/homepage),选择“2025年-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材料。
2.线下报送
平台申报的申报人提交职称申报后,同步将纸质材料报送综合处,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12月5日,材料清单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可通过平台“导出评审表”打印,纸质版2份,发送zonghe@ie.ah.cn邮箱1份。
(2)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2份,由申报者本人签字。
(3)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4)任现职以来证明其能力业绩的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与上传件保持一致。
(二)申请直接认定程序
根据学历初次参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认定的,无需平台申报,通过线下报送的方式提交材料,材料纸质版2份,发送zonghe@ie.ah.cn邮箱1份,所需材料如下:
(1)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附件2《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3)附件3《2025年度申报认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三)评审程序
1.内部审查。12月12日前能源研究院综合处将联合各部门对申报人提交材料、证件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及申报材料和打码材料的一致性进行确认,并召开内部评审会,进行内部审查确认。
2.单位公示。审查通过后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等在院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单位内部评审。
3.专家评审。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召开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价。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申报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其他事项
(一)客观真实地提供个人申报材料。申报人应认真履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对违背诚信承诺行为的,记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申报人员3年内不得进行申报。
(二)2025年起,申报人须同时上传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申报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申报材料扫描件,具体要求见附件4《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所有打码申报材料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申报人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性、一致性负责,并提交《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三)论文上传需附正规图书馆开具的论文检索证明,包含对收录情况(论文为SCI或EI等),中科院分区等论文信息的证明材料,加盖图书馆公章。
(四)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承担的表彰奖励、项目、发明创造及学术技术成果,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以作为评价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参考。
(五)关于答辩安排。通过单位公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需参加专家评审的面试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电话:江楠(0551-65593504)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
3.《2025年度申报认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4.《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