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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4 发布人:综合处
各位院职工:
为加强能源研究院全职人员管理,完善工作计划的跟踪、落实、总结和反馈机制,结合《全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院考核工作委员会
院考核工作委员会由能源研究院院领导班子及各中心(部门)负责人组成。
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由综合处牵头,负责监督中心和处室自评,收取存档考核文件。
二、考核对象
本年度在研究院工作超2个月的全职人员在本中心和部门进行述职。
三、考核内容
(一)科研人员主要考核内容:侧重于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核科研工作完成情况、论文发表及专利申请、取得的亮点成果、研究生培养情况、做出的突出贡献、工作态度等。
表1.科研人员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权重 | |
工作 绩效 | 任务完成情况 | 70% |
突出贡献、 亮点和成果 | 20% | |
工作态度 | 10% |
(二)职能处室员工主要考核内容:侧重所需具备的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承担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取得的亮点成绩、工作态度等。
表2.职能处室员工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权重 | |
工作 绩效 | 任务完成情况 | 70% |
突出贡献、 亮点和成果 | 10% | |
工作态度 | 20% |
(三)科研助理主要考核内容:侧重于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工作态度与责任心,工作数量、质量、完成、反馈情况等。
表3.科研助理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权重 | |
工作 绩效 | 任务完成情况 | 60% |
团队协作、 沟通能力 | 20% | |
工作态度 | 20% |
四、考核方式
(一)职工上报
全职职工填写《2024年度考核表》并签字扫描,提交纸质版、签字扫描件至中心。
(二)中心和处室开展自评
各中心和处室根据考核表自行组织内部自评,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参加考核进行现场监督。中心/处室负责人(主持工作)若为全职职工,仅填写《2024年度考核表》,其年度考核与部门述职一同进行,其余职工均参加2024年度全职职工考核。
由中心/处室负责人填写《中心和处室2024年度考核评分表》并签字,评定结果分为四级,优秀[100-90分]、良好(89-70分]、合格(69-60分]、不合格(59-0]。
2024年12月31日(周二)下班前,由中心或处室统一提交职工《2024年度考核表》、《中心和处室2024年度考核评分表》纸质版至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518办公室、签字扫描件至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邮箱zonghe@ie.ah.cn。
(四)考核委员会审查
由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优会议(具体方式及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在能源研究院内网进行发布。
附件:1.2024年度考核表附件1. 2024年度考核表.docx
2.中心和处室2024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2. 中心和处室2024年度考核评分表.xlsx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