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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全职职工自评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4 发布人:综合处

各位院职工:

为加强能源研究院全职人员管理,完善工作计划的跟踪、落实、总结和反馈机制,结合《全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院考核工作委员会

院考核工作委员会由能源研究院院领导班子及各中心(部门)负责人组成。

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由综合处牵头,负责监督中心和处室自评,收取存档考核文件。

二、考核对象

本年度在研究院工作超2个月的全职人员在本中心和部门进行述职。

三、考核内容

(一)科研人员主要考核内容:侧重于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考核科研工作完成情况、论文发表及专利申请、取得的亮点成果、研究生培养情况、做出的突出贡献、工作态度等。

1.科研人员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权重

工作

绩效

任务完成情况

70%

突出贡献、

亮点和成果

20%

工作态度

10%

 

(二)职能处室员工主要考核内容:侧重所需具备的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承担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取得的亮点成绩、工作态度等。

2.职能处室员工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权重

工作

绩效

任务完成情况

70%

突出贡献、

亮点和成果

10%

工作态度

20%

 

(三)科研助理主要考核内容:侧重于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工作态度与责任心,工作数量、质量、完成、反馈情况等。

3.科研助理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权重

工作

绩效

任务完成情况

60%

团队协作、

沟通能力

20%

工作态度

20%


四、考核方式

(一)职工上报

全职职工填写《2024年度考核表》并签字扫描,提交纸质版、签字扫描件至中心。

(二)中心和处室开展自评

各中心和处室根据考核表自行组织内部自评,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参加考核进行现场监督。中心/处室负责人(主持工作)若为全职职工,仅填写2024年度考核表》,其年度考核与部门述职一同进行,其余职工均参加2024年度全职职工考核。

中心/处室负责人填写《中心和处室2024年度考核评分表》并签字,评定结果分为四级,优秀[100-90分]、良好(89-70分]、合格(69-60分]、不合格(59-0]

20241231日(周二)下班前,由中心或处室统一提交职工《2024年度考核表》、中心和处室2024年度考核评分表》纸质版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518办公室、签字扫描件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邮箱zonghe@ie.ah.cn

(四)考核委员会审查

由院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优会议(具体方式及形式另行通知)。


五、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在能源研究院内网进行发布。

 

附件:1.2024年度考核表附件1. 2024年度考核表.docx

2.中心和处室2024年度考核评分表附件2. 中心和处室2024年度考核评分表.xlsx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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