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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工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9 发布人:综合处

各部门/中心:

为全面了解、评价能源研究院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各位职工2023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皖国科能源院综字〔2020〕12号《能源研究院全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相关要求,2023年度职工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

年度考核工作委员会由能源研究院院领导班子及各中心(部门)负责人组成。

以中心、部门为单位开展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各部门需按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对职工本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

二、考核安排

(一)全职职工考核

1.考核对象:本年度工作满2个月及以上的全职人员(含在站博士后、人才派遣全职职工),名单见附件1。

2.考核内容:

(1)科研人员的考核内容,侧重于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科研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亮点、成果、论文发表及专利申请,研究生培养情况、个人是否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工作态度等。

表1.科研人员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考核人

考核指标权重

工作

绩效

任务完成情况

直接

上级

70%

突出贡献、

亮点和成果

20%

工作态度

10%


(2)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侧重所需具备的管理知识和能力,以及工作数量、质量、完成、反馈情况和个人超额完成工作目标或取得的亮点、成果、工作态度等。

表2.管理人员考核权重表

考核指标

考核人

考核指标权重

工作

绩效

任务完成情况

直接

上级

70%

突出贡献、

亮点和成果

10%

工作态度

20%

3.时间安排: 

请职工于2023年12月25日(周一)上班前完成《2023年度考核表》(附件2)并提交电子版、纸质签字版(中心成员提交至中心助理,管理部门提交至部门领导,其他职工提交至项目负责人)。

请各中心领导、部门领导或项目负责人根据考核表对职工2023年工作状况进行打分,汇总填写2023年度考核评分表(附表3),并于2023年12月27日(周三)下班前将考核表和评分表电子版打包发至iehcnsc@ie.ah.cn院邮箱, 评分表纸质签字版报送至综合处。

 

(二)正高及副高考核:

1.考核对象:正高及副高职称职工,同时参加全职职工考核,和正高及副高考核。具体名单见安排。

2.考核内容:侧重于岗位所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科研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亮点、成果、论文发表及专利申请,研究生培养情况、个人是否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工作态度等。准备ppt,参加2023年度个人述职汇报会议。

3.时间安排:

2023年度个人述职汇报会议拟定于2024年1月开展,具体汇报安排如下:

序号

汇报人

时间安排

序号

汇报人

时间安排

院领导讲话

08:30-08:35

14

邹志勇

13:30-13:45

1

毕文团

08:35-08:50

15

唐伟建

13:45-14:00

2

吴定国

08:50-09:05

16

钱玉忠

14:00-14:15

3

崖华青

09:05-09:20

17

万波

14:15-14:30

4

刘本田

09:20-09:35

18

王纪超

14:30-14:55

5

陈龙威

09:35-09:50

19

洪兵

14:55-15:10

6

孔德峰

09:50-10:05

20

华玉婷

15:10-15:25

中场休息

10:05-10:15

中场休息

15:25-15:35

7

卢棚

10:15-10:30

21

张文丙

15:35-15:50

8

江溢洋

10:30-10:45

22

陈波

15:50-16:05

9

张展

10:45-11:00

23

林启富

16:05-16:20

10

叶扬

11:00-11:15

24

胡强

16:20-16:35

11

徐伟

11:15-11:30

25

吕一鸣

16:35-16:50

12

孟献才

11:30-11:45

26

王宏北

16:50-17:05

13

成晓曼

11:45-12:00

会议总结

17:05-17:30

注:PPT报告10分钟,提问5分钟

 

(三)中心(部门)考核

1.考核对象:中心及部门负责人,具体名单见安排。

2.考核内容:中心考核侧重组织管理、团队建设、项目推进、产业转化等方向。

表3.中心考评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组织管理情况

(15分)

中心运行机制创新、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情况(5分)

中心科研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状况(5分)

安全、质量、科研诚信等状况(5分,如发生相关事故或违背科研诚信则为0分)

团队建设情况

(15分)

团队总人数,包括全职人员、双聘人员当年新增数量和累计数量(8分)

团队结构,包括博士学位人员比例、

高级职称人员比例等(7分)

项目推进情况

(35分)

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执行和成果完成情况(20分)

纵向、横向项目(含联合实验室项目)

争取和经费到位情况(15分)

产业转化情况

(35分)

与高校院所、企业等外单位合作进展及成效,例如成立联合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10分)

对外服务及取得收益情况(10分)

技术转让或企业孵化情况(15分)



3.时间安排:

2023年度中心(部门)考核会议拟定于2024年1月开展,具体汇报安排如下:

序号

会议内容

汇报人

时间安排

院领导讲话

08:30-08:35

1

超导技术研究中心

周超

08:35-08:50

2

中子技术应用研究中心

梁立振

08:50-09:15

3

氢能源和氨应用研究中心

罗广南

09:15-09:40

4

可再生能源研究中心

毕文团

09:40-10:05

中场休息

10:05-10:15

5

先进波源研究中心

张文丙

10:15-10:40

6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研究中心

徐良骥

10:40-11:05

7

智慧电力研究中心

王佳宁

11:05-11:30

下午场

8

综合处

季昱婷

13:30-13:55

9

科研处

张寿彪

13:55-14:20

10

科发处

孔德峰

14:20-14:45

11

财务处

杨媛媛

14:45-15:00

中场休息

15:00-15:10

会议总结及院务会

15:10-18:00

注:PPT报告20分钟,提问5分钟

 

三、考核结果

评定结果共分为四级,优秀[100-90分]、良好(89-70分]、合格(69-60分]、不合格(59-0)。其中:

1.全职职工考核:工作满9个月及以上的全职人员参与评优,在综合评定等级时,对不同类型人员有等级比例限制, “优秀”等级比例限制在10%以下。

2.中心(部门)考核:根据得分排序评选出年度“优秀”中心和部门各1个,“良好”中心1个。

 

附件:

1.2023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1. 2023年度参与全职职工考核考核名单.xlsx

2.2023年度考核表  附件2. 2023年度考核表.docx

3.2023年度考核评分表 附件3. 能源研究院2023年度考核评分表.xlsx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

(安徽省能源实验室)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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